按照教育部《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》(教督函〔2017〕6号)和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6年“两项创建”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督函〔2025〕35号)有关要求,市教育局于2026年4月对昆都仑区、青山区(稀土高新区)、东河区、土右旗进行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级复核。目前,五个地区正在进行持续整改,力争于2026年10月基本达标。
现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接受省级验收,特此公告。
公告时间:2025年7月20日—7月24日(受理电话:0472-5110021)。
包头市教育局
2026年7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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